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2019年1月4日发布了《珠海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9年招聘博士和高级职称人员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,报名工作于2019年1月23日17:30时结束。现因工作需要,经研究决定对F1(珠海市卫生学校护理实验教师)岗位招聘资格条件进行调整,继续接受报名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调整后F1岗位资格条件要求
用人单位
岗位代码
岗位名称
招聘人数
资格条件
专业要求
学历学位要求
其他要求
珠海市卫生学校
F1
护理实验教师
1
护理学B100501护理学A100209
本科及以上学历
年龄45周岁及以下,副主任护师及以上职称,5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。
二、F1岗位报名方式和截止时间
仅采取“邮寄材料”报名方式,邮寄地址为: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31号珠海市卫生健康局2号楼108室,收件人:盘英华,联系电话:0756-2128612。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28日17:30时(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)。
三、F1岗位符合条件人员名单、考试安排等其他事项将于2019年1月28日18:00时前在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发布,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和查询。
四、其他招聘事项按《公告》要求执行。
珠海市卫生健康局
2019年1月25日